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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内蒙古禁批电解铝等行业新项目落后产能限时淘汰

日期:2013-11-08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于1118日正式下发实施,决定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等量或减量置换。临近京津冀地区的兴和县、商都县、多伦县、宁城县不再审批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推出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时间表,细化、量化铁合金、电石等落后产能和黄标车淘汰任务。

2013年底,我区要完成淘汰铁合金产能1.08万吨、有色金属产能2.5万吨、电石产能37万吨、平板玻璃产能5.5万吨;到2014年底,淘汰铁合金产能8.92万吨、电石产能43万吨;到2017年底前,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9万吨,淘汰焦炭落后产能18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