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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闻

兴业矿业开展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专题活动

日期:2021-05-26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统一安排部署,兴业矿业开展了以“警惕团伙作案,勿入证券期货投资圈套”为主题的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专题活动。


一、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内涵:

答: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或批准,从事依法应由法定机关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期货发行、交易等行为。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非法发行股票,是指未经证监会核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二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业务。从事上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公司或个人,往往通过广告、广播、传真、信函、电话、投资发布会、投资说明会、互联网、传销等方式,诱骗投资者购买未上市公司原始股、股权证或加入证券投资咨询会员等。特别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投资者向非法机构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属于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

答:目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主要是指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发 行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擅自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采用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以及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如果是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批准,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变相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三、如何防范互联网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1、在证券业协会官方网站上查询合法机构的名录。国家法律规定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俗称“荐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俗称“委托理财”、“代客理财”都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没有经过批准的不得从事这些业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官方网站首页,或直接以数字构成,如或采取偷梁换柱、画蛇添足等方式在合法机构网站域名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数字。投资者应通过google、百度等主流搜索引擎仔细辨别域名真假。

2、注意识别宣传手段。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的网站往往以“内幕信息”、“黑马”等煽动性语言信息吸引投资者注意,或者以承诺收益、保证盈利的夸大宣传来诱骗投资者。这明显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这些虚假宣传、承诺受益的网站投资者不要轻信。

3、注意索取合同。通过合法机构从事任何证券活动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不能提供合同或者只能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合同副本,不能提供合同书面原件的,投资者一定要谨慎对待。上述几招方法只是识别网络非法证券活动的一般方法。除了掌握上述方法,更重要的是投资者应当保持理性的投资心态,不轻信道听途说、不指望一夜暴富。如果您一直想着天上的馅饼,很有可能落入了网上的陷阱。要知道,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7号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也就是说所有损失最终将由您自己买单。请您加强警惕,合法投资,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四、“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警示案例

案例一:轻信“牛股师”损失惨重

赵某自封资深的“牛股师”、“私募王牌操盘手”,宣称曾在多家知名证券公司工作,在多家网站博客张贴股票账户截图炫耀其操作的股票均有盈利,并自我吹嘘其通过内部渠道获取翻倍牛股的投资信息,以诱导投资者与其联系。赵某招兵买马,指示员工通过QQ群、手机短信、售卖股票软件等方式指导投资者买卖股票,以“指导费、咨询费、服务费、会费”等名义收取投资者800余万元,投资者亏损严重。

风险提示:近期随着股市火爆,非法证券咨询又开始改头换面,以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股票软件等形式群发股票买卖信息,并信誓旦旦承诺包赚不赔。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通过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核实公司及人员是否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核实公司地址是否真实、收款账户是否是公司账户等方式增强识别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二:迷信“消息”股深陷骗局”

以田某某、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多个城市注册成立“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招聘员工超过200人,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幌子,通过QQ群、飞信等聊天工具,大量发布股票交割单电脑截图等虚假信息,以推荐牛股、提供内幕信息、与私募基金合作获取高额收益为诱饵,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骗取全国各地投资者钱财。

风险提示: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机构,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相关业务资格,证券从业人员须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资格方可上岗。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在开展业务活动中一般使用对公账户,请投资者切勿向个人账户汇款,并自觉远离提供所谓“内幕股”的非法机构,摒弃“一夜暴富”观念,保持理性投资心态,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案例三:非法代客理财害人不浅

王某等人借用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外衣,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等营销方式,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投资咨询服务费。该公司主要通过三招吸引投资者。一是形象包装。该公司特意租赁了一处高档写字楼,设立了一个功能强大的公司网站,内容覆盖股票、基金、期货等主要投资领域,可以免费由公司的“名牌分析师”提供股票诊断服务。二是“话术”诱惑。该公司专门培训了一批巧舌如簧的员工,以极富煽动性的语言,信誓旦旦的保证等多种“话术”手段招揽客户。三是协议解虑。该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或《资产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骗取客户的信任,轻而易举地获取了其股票账号和密码,进而全权代理其买卖股票,并根据协议收取资产管理费(客户股票账户资产额的1%至10%)和盈利分成收入(客户股票账户盈利部分的20%)。案发时,该公司代为操盘的资金规模达11,000多万元,非法获利近1,900万元。

风险提示:非法代客理财是违法行为,投资者如参与其中,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投资者在证券投资过程中一定要认清非法代客理财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养成良好的投资理财习惯,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避免落入非法代客理财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