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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矿山储量年报和非采检测报告编写指南

日期:2021-04-09

  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编制的《广东省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资源储量检测报告编写技术指南(试行)》日前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省实施。据介绍,两份指南的出台,将为广东省矿山储量年报、非采检测报告的编写和审查提供标准和指引,为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结合广东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部署,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和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两大主题,聚焦事业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针对地质勘查资质取消后矿山储量年报、非采检测报告编制质量下降、格式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开展了“健全完善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技术要求”和“健全完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检测报告鉴定技术要求”两项专题调研。

  调研过程中,该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矿山、勘查区域生产一线和非法采矿点以及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广泛征求地质勘查单位、矿业权人、非采鉴定申请单位以及地质矿产专家的意见建议,多次召开研讨会、业务专题会议开展分析研究,编写完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制订两份指南的建议,并得到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肯定和支持。

  据了解,“新冠”疫情发生后,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将两份指南的编制作为自身复工复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行动,积极推进。今年3月,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及地质勘查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参考兄弟省份经验,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完成了两份指南的编制、审核和报批等各项工作。

  《广东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资源储量检测报告编写技术指南(试行)》分检测工作及质量评述、矿体特征及矿石质量、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矿石(矿产品)价格等6个章节,规定了广东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资源储量的检测要求,为检测报告编制提出了一般性的技术指引。

  《广东省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技术指南(试行)》分地质勘查和采矿与测量、探采对比、资源储量估算等6个章节,规定了全省矿山储量年报的检测、储量估算等要求,为编写矿山储量年报提供一般性技术指引;对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如开采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内容,指南提出了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建议。(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