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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我国企业从事境外矿业投资贷款将给予贴息

日期:2012-07-22


财政部网站19日公告称,为支持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财政部和商务部将继续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 ,用于项目经营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给予贴息。贷款可从境内银行取得,也可由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控股企业从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贷款可由境外项目公司从境内银行取得,也可从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
  公告显示,2012年重点支持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包括我国企业以直接投资实施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装备制造业项目;进入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实施的项目;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项目。境外矿业合作指我国企业通过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直接以购买矿权、产能投资、专项经营许可、资源偿付等方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加工等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