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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保护区内采矿权今年将全部退出

日期:2020-01-04

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其中针对省内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的采矿权问题,整改情况显示,截至目前,保护区内158宗采矿权中已退出157宗,剩余1宗信阳市正在积极推进退出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底前退出。

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10月2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

整改情况显示,督察反馈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推动,组织制定了《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133项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12月15日,已经完成并销号35项,已经完成持续推进54项,达到序时进度正在推进整改41项,3项正在加紧推进。

针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界限不清,保护区内采矿的问题,整改情况显示,河南省已完成了全省30个自然保护区的边界界定工作,形成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禁止、限制范围底图。建立了审批登记矿业权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区等明确禁止或限制范围的审查工作机制。

对于保护区内已办理的采矿权,整改情况显示,河南省已完成了对自然保护区内生产矿山首次办理采矿许可证占有的资源储量、已完成矿业权价款处置的资源储量、目前保有资源储量、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缴纳等情况的摸底排查。调查统计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面积、矿山关闭退出后未返还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存储情况,估算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

对列入保护区内的探矿权、采矿权,河南省表示已进行了清理、核实,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并加快推进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截至目前,保护区内158宗采矿权中仅剩1宗,信阳市正在积极推进退出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底前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