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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健全淘汰落后机制 为先进产能腾出市场空间

日期:2012-07-15


核心提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强规划、标准和政策引导,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项目核准或备案,强化环保、能耗、物耗、质量、安全、土地等指标的约束作用,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和落后产能向中西部地区及周边国家转移,控制过剩行业产能总量。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为发展先进产能腾出市场空间和环境容量,促进各地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保持经济平稳发展。